Taiwan

Free
80
100
A Obstacles to Access 24 25
B Limits on Content 31 35
C Violations of User Rights 25 40
Scores are based on a scale of 0 (least free) to 100 (most free). See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and report acknowledgements.

概述

台湾拥有亚洲地区最自由的网络环境之一。信息环境的特点是可负担得起的上网,多样化的内容,以及没有网站封锁和互联网关闭的情况。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保护着言论自由。民间社会、科技部门和政府已经采取了创新行动,以抵制来自中国的虚假信息活动的影响。然而,对网路活动的刑事起诉和对过度监控的担忧都威胁着网际网路自由。

台湾充满活力和竞争的民主制度允许对立党派之间和平转移权力,对公民自由的保护总体上是有力的。目前人们关注的包括外国移民工人容易受到剥削,以及中国政府采取行动来影响政策制定、媒体和民主基础设施。

主要动向(2020年6月1日 - 2021年5月31日)

  • 台湾拥有非常高的上网率,没有明显的数字鸿沟。最近,在以前联系较少的人口群体中(如移民)上网情况有明显改善(见A1和A2)。
  • 《电信管理法》(TMA)于2020年7月生效,取代了《电信法》。《电信管理法》放宽了以前对服务提供商的要求,过去他们必须注册并保留一定数量的资本才能在台湾运营,尽管它确实对电信服务的外国直接所有权进行了限制(见A4)。
  • 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一项新规则,台湾公司不能再通过电视或其他广播方式提供中国的OTT(机顶盒)服务,特别是爱奇艺或腾讯,尽管这些服务仍然没有被网际网路服务提供商屏蔽。该规则更新了《臺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係条例》(见B1和B6)。
  • 政府于2020年7月出台了《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IASMA),以规范OTT服务。该法律草案将强制要求他们遵守某些透明度和注册要求,并寻求确保其平台上的内容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道德水平,或损害青少年的情感或身体健康(见B3和B6)。
  • 《数字通信和广播法(DCBA)》草案将对内容提供商规定不同程度的义务。例如,该草案规定公司在其服务条款中披露某些做法,并要求中介机构实施通知和下架机制,以便在收到有非法内容的通知后立即删除(见B3)。
  • 至少有四人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包含不准确信息的帖子而被认定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而有罪,并被罚款(见C3)。
  • 2020年9月提出的《科技侦查法》将提高当局对用户电子设备上存储的私人通信的监控能力(见C4和C5)。
  • 2021年5月,政府推出了1922简讯联系追踪系统,该系统使用二维码来追踪用户的位置(见C6)。

A. 上网的障碍

A1: 基础设施的局限性是否限制了网际网路的准入或网际网路连接的速度和质量?(0-6分) (6/6)

总的来说,台湾的网际网路准入没有基础设施的局限,台湾拥有较高的网际网路准入率。2021年,社交媒体管理平台HootSuite认为台湾的网际网路普及率为90%,即约2145万人口可上网。1 其他资料来源的百分比略低: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在2020年报告说,网络普及率为83%。2

用户可以通过一系列不同的连接方式上网,包括光纤等固定线路宽带网络、数字用户线(DSL)、移动网络的第四代和第五代(4G和5G)技术,以及免费的公共Wi-Fi服务。3 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的资料,2019年有583万人订阅了固定线路宽带网络,4 而移动网络的普及率为114%。5 全国有近1万个热点提供免费Wi-Fi。6

政府致力于将移动服务升级为4G网络,并推广5G。 7 2G在2017年被停运,8 电信公司在第二年停止提供3G设备的合同。9 台湾最大的电信公司中华电信已经宣布,到2024年将停止提供3G电话的技术援助。10 主要的电信公司,如中华电信大哥大和远传电信(FET)已经开始在全台湾的主要城市和其他几个地方提供5G服务。11

2021年7月,在Ookla的全球速度測試的移动和固定线路宽带速度指数中,台湾分别排名第28和第30。当月,Ookla报告台湾的平均移动物體资料下载和上传速度分别为71.82Mbps和15.09Mbps,固定宽带下载和上传速度为149.83Mbps和88.94Mbps。12 台湾学术网络(TANet)由台湾教育部和几所大学维护,为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和图书馆提供网络基础设施。13

A2: 由于地理、社会或其他原因,某些地區人群的上网费用是否令人望而卻步的高,或无法考慮上网?(0-3分) (3/3)

在台湾没有明显的数字差距,尽管基于地理区域和年龄的轻微差异仍然存在。接入网际网路,特别是移动网络,是可以负担的。根据TWNIC的报告,近95%至97%的用户用于移动网络的费用低于其月收入的1%。14 2021年包容性网际网路指数报告在100个国家中的定义为相对于收入的接入成本和网际网路市场的竞争水平,在可负担性方面将台湾排在第47位。15

在地理位置方面存在着轻微的数字差距,尽管近年来这种差距在不断缩小。16 TWNIC在2020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非农村地区12岁以上的人中有84%可以接入网际网路,而农村地区只有70%。17

根据年龄的不同,访问量也有轻微差异。2019年,国家发展委员会(NDC)报告说,12岁以上的人有86.2%访问网际网路,但60至64岁的人只有75%。65岁以上的人中只有44%的人使用网际网路。18

在性别方面,接入网际网路没有明显差异。一些调查报告显示,男性使用网际网路的比例比女性高,约为2%至5%。19

近年来,其他群体在网际网路接入方面也经历了一次提升。例如,截至2020年,96%的移民使用网际网路,比2014年的72%大幅增加。20 政府还设立了i-Tribe计划,以增加本地社区的无线宽带。21 据报导,该计划已经提高了人们获得数字医疗服务和其他信息的能力。22

A3: 政府是否为限制连接网际网路而对网际网路基础设施进行技术或法律控制?(0-6分) (6/6)

台湾政府并不刻意限制连接,而且台湾的网际网路基础设施是私有的。

台湾的四个网际网路交换点--TWIX、TPIX、EBIX和TWNAP--都由电信公司运营,尽管TWNAP在很大程度上只作为一个资料中心而不是交换点。23 连接国际网络的海底电缆也是私有的。24 中华电信公司,其35%的股份由交通部(MOTC)持有,铺设了大部分的海底电缆。25 2020年,谷歌和Facebook也提出了一个连接美国和台湾的海底电缆计划。26

A4: 是否有法律、法规或经济障碍限制了提供服务者的多样性?(0-6分) (5/6)

虽然用户可以选择网际网路服务的供应商,但某些公司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新的《电信管理法》(TMA)27 于2019年6月获得批准,并于2020年7月生效,它取代了以前的《电信法》(TA),并放宽了其中的一些规则。电信公司有三年的过渡期来遵守TMA的规定。28

以前,根据《电信法》,「安装电信设备或提供电信服务 」的公司需要获得通信部的营业执照,并获得特定数额的资本。29 然而,《电信法》放宽了这些要求,意味着服务提供商现在只需注册。30

根据TMA的规定,外国对电信服务的直接所有权不超过49%,而且外国人只能间接或直接拥有60%的股份。31

TMA对服务提供商规定了一些义务,尽管这些义务并不特别繁重,但往往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例如,电信运营商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通信的保密性,向消费者提供公开和容易获得的信息,将电信和服务费用与不相关的费用分开,并为消费者提供投诉管道。32

以前进入市场的要求和开发基础设施的高成本,以及其他因素,使得只有少数供应商能够主导固定和移动市场。33 五大电信公司--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FET)、亚太电信和台湾之星电信(T Star)--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34 其中中华电信控制了大约68%。35 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亚太电信也提供移动宽带服务,截至2020年12月,中华电信的用户数量最多,达到1130万。36 虽然截至2020年2月,有82家电信公司提供固网服务,但大多数是小型企业,只提供本地服务。

《电信法》将不投资于物理线路或设备的供应商归为「第二类」电信运营商。这使他们能够通过与其他电信公司的对等互联提供服务,并提供增值设施。37 根据《电信法》,这些公司只需要注册而不是申请许可证。38

A5:负责监督服务提供商和数字技术的国家监管机构是否未能以自由、公平和独立的方式运作? (0-4分) (4/4)

在台湾,监督电信和其他网际网路相关问题的监管机构通常被认为是自由、公正和独立的。

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成立于2006年,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管电信和广播服务,包括监督电信行业,管理域名和IP地址,以及处理和监督许可证;39 自2017年以来,它还管理着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使命包括促进健全的政策,维护用户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利益,并确保市场的公平和有效竞争。40 该机构由七名委员组成,任期四年,所有这些人都由行政院长提名并由立法院批准。然而,总理负责任命主委和副主委,这引发了对该机构独立性的质疑。41 根据台湾民意基金会2020年11月发布的一份报告,在20岁以上的受访者中,68%的人表示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的独立性感到担忧。42

2020年底,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拒绝了亲北京的中天新闻频道(CTi TV)的电视执照续期申请,因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曾多次对该频道违反监管规定进行罚款和警告。由于执照被拒,中天电视台失去了在台湾进行电视广播的能力,但其在网际网路路的业务没有受到影响。43 记者无疆界组织(RSF)发表声明说,事实上关闭一个新闻频道是一种「极端措施」,但注意到该频道一再违反规定,并表示国家通讯委员会的举动并不构成对新闻自由的侵犯。 44

台湾其他几个政府机构也监督数字技术。例如,公平交易委员会(FTC)监管与电信服务有关的竞争法。对于公平交易委员会和国家竞争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45 近年来,几个不同的政府机构监督了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的实施(见C6)。台湾行政院资通安全处监管与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有关的问题(见C8)。

网路信息的性质决定了由哪个部门监管特定的内容(见B2和B3)。46 例如,与食品卫生有关的网路内容由卫生和福利部处理。网路内容防护机构(iWIN)是由几个政府部门资助的半官方组织,负责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内容。

台湾数位发展部(MDD)预计将于2022年成立,旨在专注于国家的数位转型和其他网路相关业务。47 截至迄今报导,台湾政府尚未公布相关的部门条例。

B. 对内容的限制

B1: 国家是否封锁或过滤,或强迫服务提供商封锁或过滤网路内容,特别是受国际人权标准保护的内容?(0-6分) (6/6)

政府一般不强迫服务提供商封锁或过滤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然而,某些法律授权限制网路内容(见B3)。

虽然这些服务对希望網路访问的用户来说仍然可用且未被屏蔽,根据报导,政府加大了对中国流媒体视频平台爱奇艺内容的限制力度,该平台由中国公司百度拥有。48 2020年8月,台湾经济部宣布,从9月开始,台湾公司不能提供源自的中国公司或人员的影音串流媒体相关服务,特别是爱奇艺或腾讯。该规则更新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并正式禁止台湾地区的公司和个人通过电视或其他广播方式成为任何中国OTT服务(OTT)的代理或分销商,包括数字电视频道服务Media on Demand。49

台湾人权促进会(TAHR)在2018年报告说,台北市政府在公共场所提供的免费Wi-Fi服务上过滤了某些内容。50 例如,市政府证实,它过滤了与药物滥用、成人内容、赌博、网络钓鱼式攻击、性教育和武器有关的网站。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的信息机构向该组织报告说,他们没有封锁其无线网络上的网站。

台湾教育部的网络守护天使(NGA)是一个适合公众、家长和教育机构的内容过滤软件。根据一份国家报告,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NGA被下载了近99,000次。51 台湾人权促进会发现,网络守护天使NGA的过滤内容的标准不明确,并针对民间社会网站,包括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和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一个服务于LGBT+社区的团体。52

B2:国家或非国家行为者是否采用法律、行政或其他手段,迫使出版商、内容主办方或数位平台删除内容,特别是受国际人权标准保护的内容?(0-4分) (3/4)

受国际人权标准保护的言论一般不会被强行删除,中介机构也不会因第三方产生的内容而面临繁重的责任。然而,一系列法律禁止发布某些类型的内容,并允许删除内容(见B3)。53 例如,TAHR报告说,2015年至2016年期间,政府引用了153次《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法》要求删除内容,《着作权法》还规定了一个通知和移除程序,要求中间商有义务移除第三方侵犯版权的内容。54

近年来,司法部门处理了包括要求删除内容的案件。2021年2月,一家法院裁定,一名被告应该删除他在谷歌上对一家医疗诊所的评论,其中包括不准确的信息。55 在其他措施中,iWIN通过用户投诉机制、内容筛选软件、内容推广和审查、内容评级系统以及服务提供商的自律机制来识别这些内容。56

网路内容防护机构(iWIN)是根据《儿童和青少年福利与权利保护法》第46条建立的。该法案要求內容托管方限制接收和浏览被认为对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害的内容,如具有暴力、血腥、性、淫秽和赌博的内容。57 在其他措施中,iWIN通过用户投诉机制、内容筛选软件、内容推广和审查、内容评级系统以及服务提供商的自律机制来识别这些内容。58

网路内容防护机构报告说,2020年,它总共收到了3878件投诉。1,391件与色情有关(36%),1,150件与被认为对儿童有害的内容有关(30%),409件与被认为对儿童身心健康有害的其他内容有关(11%),345件与网络欺凌有关(9%),290件与虚假信息有关(7%)。在3878件投诉中,iWin向公司报告了1184件,并通过过滤软件将1334件内容列入黑名单。59 目前还不清楚投诉和向公司报告导致内容被删除的比例。

2021年3月,警方迫使服务器位于美国的台湾色情平台SWAG的运营商暂时关闭该网站。依据《刑法》规定,警方对该平台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作为明显调查其是否帮助非法形式的性工作和违反道德的一部分,之后关闭。60

谷歌报告称,在2020年7月至12月政府提出的19项要求删除的内容中,他们遵守了59%。11项要求涉及选举法,4项涉及受管制的商品和服务,3项涉及诽谤,1项涉及侵犯版权。61 脸书在同一时期限制了九项内容,其中八项与违反国际婚姻服务的当地法律有关,一项与违反当地隐私法有关。62

科技平台也曾因台湾政府要求以外的原因而限制内容。公民实验室在2021年8月发布的一份报告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刻字服务(用户可以将个人信息刻在他们的苹果设备上)所附带的关键词过滤,限制了338个关键词。63 限制的内容包括 「社会内容」关键词,如那些被认为是色情的、提到非法商品和服务以及低俗的内容,但也包括29个「政治内容」关键词,包括中国共产党高官名字、毛泽东和法轮功精神运动。

B3:对网路和数位内容的限制是否缺乏透明度、同既定目标或独立的上诉程序缺乏均衡?(0-4分) (4/4)

在台湾,网路审查不是例行公事,政府下令限制内容是有法律依据的。然而,民间社会已經关注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政府和执法机构提出的删除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如何得到遵守的频率(见B2)。64

一系列法律禁止发布某些类型的内容,包括《儿童和青少年福利与权利保护法》、《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法》、《药事法》、《消费者保护法》和《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65 例如,《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允许政府强制供应商阻止访问网站或删除贩卖被禁止或被检疫隔离的动物产品的网页。66

司法部门已经围绕网路审查做出了裁决。2017年,宪法法院裁定,《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当时称为《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24(2)条和第30(1)条要求制造商在公布网路化妆品广告之前获得行政官员的批准,是违宪的。67 法院确认了帮助消费者做出经济选择的商业表达的重要性。

在报导期间,作為一个正在进行的一部分案件,就被遗忘的权利进行了诉讼。2018年,高等法院审理了一个地区法院早先作出的裁决,该案中,一个职业棒球队的前老板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要求谷歌删除声称他涉及非法签赌和造假的内容(见C6)。68 法院最初裁定,《个人资料保护法》没有明确保护被遗忘的权利,只有在个人资料不正确、被非法处理或收集,或资料的用途不再存在时,才能删除。然而,2021年2月,最高法院命令高等法院再次审理此案,并确定该要求是否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范畴之内。69

在报导期间,有几项与网路内容有关的法案有待通过。70 《数位通讯传播法》(DCBA)草案未获通过 71 —最初于2017年1月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提出。该草案对数字通信和广播服务商规定了不同程度的义务。例如,该草案规定公司在其服务条款中披露某些规定,如隐私和安全政策以及报告不当内容的管道。它还要求中介机构实行通知和刪除机制,在收到合规通知后立即删除非法内容。该草案被批评为将确定内容是否非法的责任推给公司。72

2020年7月出台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IASMA)将对OTT平台(OTT)进行监管。73 该法案是受中国OTT服务(如爱奇艺)未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批准,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在台湾运营的担忧影响。该法案将对OTT服务实施某些透明度要求,特别是要求在公司的服务条款中披露隐私保护政策、网络安全政策、资料使用信息以及用户报告问题的管道。运营商将被要求确保其平台上的内容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道德良善,或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确定什么构成国家安全由相关行政机构决定。草案还包含一些公司应遵守的注册和报告要求(见B6)。74

B4:网络记者、评论员和普通用户是否实行自我审查?(0-4分) (3/4)

记者、公民社会团体、活动家和普通用户一般不进行网路自我审查。然而,一些包括网路内容责任的法律,如《社会秩序维护法》和刑事诽谤条款,可能会影响自我审查(见C2和C3)。在中国和香港,自我审查也是出于恐惧对职业或法律的报复。

高调的起诉让一些需要前往中国的台湾人对在网路讨论中国相关问题保持警惕。例如,台湾活动人士李明哲于2017年在澳门过境时被中国政府逮捕,后来因「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处五年监禁;他在台湾时发布的社交媒体内容被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香港75 的《国家安全法》于2020年6月实施,也可能鼓励与中国有关的言论进行自我审查,因为处罚的范围扩大到中国以外的言论。76 另外,一些公司、记者和用户在受到中国政府和亲政府人士的强烈反对后,为称台湾为一个国家而发表了道歉。77

B5:网路的信息来源是否被政府或其他强大的行為者控制或操纵,以推进特定的政治利益?(0-4分) (2/4)

政府没有发布正式指令,也没有试图胁迫网络媒体来影响其报导。然而,政治虚假信息和网络影响行动是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那些支持中国政府立场的信息或直接来自中国党国行为者的信息。78 政府已经采取了创新行动,以抵制国内的虚假和被操纵的信息(见B7)。

在被归类为自由民主的国家中,智庫Varieties of Democracy(V-Dem)在2019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台湾是外国政府传播虚假信息最多的两个目标之一。流行的话题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统一,台湾 79 民主的缺陷,诋毁政府应对COVID-19疫情的信息,以及旨在污蔑民进党候选人的内容,特别是在选举期间。80

台湾民间团体Doublethink Lab的研究人员在2020年10月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了几种用于支持与中国党国立场一致的评论的虚假信息策略;这些策略源于一系列行为者,包括中国政府、共产党、军事机构、私人公司和普通用户。这些手段包括对播放亲中言论的台湾媒体的经济激励,使用「内容农场」网站推送低质量的文章,以便在社交媒体上迅速传播,以及部署台湾本地的网路影响者和中国民族主义网民来传播亲北京的信息。81 另一个团体,总部设在美国的网络安全公司Recorded Future在2020年报告说,中国的省级当局在台湾招募了支持统一的影响者,月薪从740美元到1460美元不等。82

还有报导称,台湾的新闻机构收到了来自北京的指示或付款。路透社在2019年8月报导说,中国大陆当局至少向台湾的五个媒体集团支付了报导费用。83 据该机构称,中国国台办为两篇关于北京试图吸引台湾商人来华的有利报导支付了3万元人民币(4,600美元),这些报导被登在路透社没有披露的媒体上。台湾国家安全局在2019年5月也指称,中国政府参与了对某些台湾新闻机构编辑内容的审查,但拒绝透露是哪些。84

Doublethink Lab和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在2021年8月发布的一项联合调查分析了针对台湾受众的内容农场网站。85 其中一个网站Qiqis.org的内容被发现表现出对中国政府偏好的叙事方式的高度偏向性,总体上对美国政府的批评性报导,特别是2021年1月6日的国会大厦袭击。

台灣的两个主要政党--民进党和国民党--分别声称,另一个政党的成员雇佣或部署评论员在网路传播被操纵的信息。86 在牛津大学网际网路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中,受访者声称有个人被选举活動方和政党收买,在网路传播信息,但他们没有澄清这些内容是否虚假或特别具有误导性。87

B6:是否存在经济、监管或其他限制因素,对用户在网路发布内容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0-3分) (3/3)

台湾用户在网路发布内容的能力方面没有面临繁琐的限制。网路或数字新闻机构不需要获得许可证就可以發发布内容。服务供应商受《电信管理法》的监管,必须在连接质量、价格、条件和信息方面以非歧视的方式提供服务(见A4)。88

一些法规限制了来自中国的网路广告或投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法》要求中国大陆实体直接拥有媒体财产和实体需要政府批准。它还禁止来自中国共产党(CCP)的广告。89

IASMA草案将要求具有特定规模、收入、流量或市场影响力的OTT服务进行注册,否则将面临10万至100万新台币(3,500至35,000美元)的罚款(见B3)。90 外过拥有机构如果尚未设立本地代表,则必须设立本地代表,并定期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报告国内用户的数量、流量和收入以及用户参与情况。91 为来自中国的非法OTT服务提供服务的本地电信公司也可能面临严厉的罚款。92

B7:网路的信息状况是否缺乏多样性和可靠性?(0-4分) (4/4)

台湾的网路信息和数字媒体生态系统反映了不同的兴趣、经验、社区和语言。一系列较新的网路渠道为这种多样性做出了贡献。然而,媒体环境也存在着政治极化和耸人听闻的内容。93 台湾媒体观察基金会的一项研究发现,与2014年相比,台湾民众认为2019年的媒体环境更加不可靠,可信度更低。94

网路和Line、Facebook、Instagram以及流行的PTT网路公告牌上的不实信息会破坏人们获取可靠信息的能力(见B5)。95 Doublethink实验室在台湾2020年总统和立法选举期间对选民进行的民意调查发现,80%的受访者认为网路的虚假信息是一种 "严重的 "威胁,70%的受访者认为他们喜欢的候选人已经成为上述信息的目标。96 此外,在2021年5月COVID-19病例激增后,关于疫苗的不实信息也在传播,例如疫苗可能导致老年人死亡。97

政府、科技行业和民间社会已经设计了创新的工具,以抵消台湾虚假和误导性信息的影响(见B5)。98 例如,数位部长唐凤在2019年宣布,每个政府部门都雇用了「meme工程师」,用有趣的meme快速应对那些虚假信息的做法。此外,简讯应用程式Line上的用户可以向机器人Cofacts报告信息以进行事实核查,该机器人由台湾分散的g0v公民技术社区创建。99 用户可以在该平台上向机器人报告内容,以获得有关该内容之有效性的信息。像Doublethink Lab这样的组织也进行了创新研究,以发现和分析虚假信息活动及其影响。100

B8:各种条件是否阻碍了用户动员、组建社区和开展活动的能力,特别是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0-6分) (6/6)

台湾人民可以自由使用数字平台和网路资源,围绕社会和政治问题进行辩论和动员,包括在Line和Facebook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网路公告板PTT。

当前的事件往往会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大量的辩论。在最近的此类活动中,支持2021年2月关于保护海藻礁的公投的文章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分享,并影响了公众对这个问题的看法。101

C. 侵犯用户权利

C1:宪法或其他法律是否不能保护言论自由、获取信息和新闻自由等权利,包括在网际网路路的权利,而且这些权利保障是由缺乏独立性的司法机构执行的?(0-6分) (5/6)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受到台湾宪法的保护。102 政府还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规定的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保护措施纳入国内法。103 2005年颁布了《政府信息自由法》104

台湾的司法机构是独立的,它为言论提供了相当大的保护(见C3)。然而,至少有一项法院裁决破坏了强有力的言论自由标准:2000年,宪法法院指出,诽谤罪并不违反宪法中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见C2)。105

C2: 是否有法律规定对网路活动,特别是受国际人权标准保护的活动给予刑事处罚或民事责任?(0-4分) (2/4)

一系列的法律将网路活动定为犯罪。诋毁和诽谤是刑事犯罪。刑法第309条规定,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最高可被拘留两个月或罚款9,000新台币(315美元),而第140条规定,如果个人 "在合法履行职责期间侮辱公职人员",最高可被监禁六个月或罚款。"一些立法者认为,第140条违反了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并呼吁修改刑法典。106

刑法第310条规定,如果某人被认定犯有以书面形式「指出或传播将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以便将其传达给公众」的罪行,可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107 声称自己被诽谤的人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对于诽谤案件,法律排除了可以证明是真实的、与公众关注有关的言论,以及「对受到公众批评的事实的公正评论」的内容。

一些法律规定了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责任。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SOMA)》,用户如果「以足以破坏公共秩序和和平的方式散布谣言」,可被处以三天以下的拘留或不超过30,000新台币(1,050美元)的罚款。108 该法已被用于调查网路活动(见C3)。

从2020年1月到2021年6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生效。该条规定,对传播被认为对公众和他人造成损害的流行病的谣言或虚假信息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和高额罚款。109 同样,2019年6月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概述了对散布有关疫情的、对公众或他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谣言或虚假信息,对此类行为处以不超过新台币300万元(105,000美元)的罚款。110

在选举期间散布虚假信息也会导致刑事处罚。《公务员选举和罢免法》第104条规定,为选举或不选举某候选人,或为政治提案,而散布谣言或欺诈性内容,给公众造成损失的,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111 2019年12月,立法机构通过了《反渗透法》,其中包括对散布由外国敌对势力指示、资助或赞助的与选举有关的虚假信息的刑事处罚。112 该法案通过后,亲北京的网络媒体Master Chain宣布结束在台湾的业务。113

根据台湾的《灾害防救法 》,任何人如果故意报告有关灾害的虚假信息,将面临30万至50万新台币(10,500至17,500美元)的罚款。114 《食品管理法》规定,任何人不得「蓄意散布与市场食品价格和食品生产计划的实施等有关的谣言或虚假信息」。115

C3: 个人是否因网路活动,特别是受国际人权标准保护的网路活动而受到惩罚?(0-6分) (4/6)

台湾的网际网路用户曾因其网路活动而被调查或起诉,但案件很少导致重大处罚,如监禁或巨额罚款。

近年来,根据SOMA(《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案件有所增加,仅2019年就有151起,2020年1月至5月有233起。116 虽然大多数SOMA案件没有导致定罪,但117 在报导期内至少有四起案件导致了罚款。2021年5月,一名用户因在Facebook群组中分享不准确的信息,声称新北市因冠状病毒而被封锁,而被罚款5000元(175美元)。118 另一名用户因2021年3月在一个LINE群组中发布错误信息,声称人们因疫情而获得额外两周的假期而被罚款5000新台币。119 此外,2021年4月,一名高中生被罚款2000元(70美元),因为他在Facebook上分享了不准确的信息,称下学期的开学日期被推迟到3月1日,而不是准确的2月25日。120 同样在2021年4月,另一名用户在LINE上发布虚假信息,称政府因疫情向家庭提供经济补贴,因此被罚款6000元(210美元)。121

其他根据SOMA进行的调查被司法部门驳回。2021年2月,知名的变性人网络名人江嘉文(昵称罔腰)在脸书上声称自己怀孕了,导致她被根据SOMA进行调查。122 卫生和福利部声称,罔腰在误导公众,而且没有医院被批准进行子宫移植手术。2021年5月,法院裁定罔腰没有违反《婚姻法》。123

2020年9月,一名音乐教师因在脸书上发帖称蔡英文内阁会议上提供的午餐是奢侈的,是滥用公款的行为,而被根据SOMA进行调查。124 其他六名用户也因分享该内容而被调查,并根据SOMA被起诉。10月,法院裁定,尽管这些用户故意传播信息,但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因为它不会引起公众的恐惧或恐慌。125 判决后,行政机构表示将继续调查和起诉谣言。在之前的报导期间,2019年12月,国立台湾大学教授苏宏达因2018年在脸书上批评故宫博物院政策的视频而被质疑违反了SOMA。2020年1月,法院裁定该内容受到国内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126

在2018年一名驻日外交官自杀后,网红楊蕙如被指控违反SOMA和侮辱公职。这些指控与她煽动网络部队散布谣言有关,据称这些谣言促成了该外交官的死亡和侮辱公职人员。127 截至2020年8月,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2020年年中,一名用户因在YouTube上发布指责总统蔡英文在2020年总统选举期间进行选举舞弊的视频而被根据SOMA起诉。法院于2020年5月裁定,这是对选举事务的合理监督,并驳回了该案件。在法院裁决后,执法部门根据《刑法》第140条以侮辱公职的罪名指控了至少一名与该视频有关的用户。128

在报导期间,至少有两名用户因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而被认定有罪并被罚款。例如,一名用户被发现故意在脸书上发布不正确的信息,称有人对COVID-19检测呈阳性。129

新闻机构和记者也遭到了刑事诽谤指控。例如,2019年7月,旺旺中时媒体集团对《金融时报》的Kathrin Hille和台湾国有的中央通讯社(CNA)提起了刑事诽谤诉讼。130 这些指控是在希勒发表文章指责该媒体集团经常收到中国政府关于其新闻报导的命令,以及中央社在自己的报导中引用该故事后提出的。131 2019年4月,该媒体集团还威胁要就《苹果日报》的一篇报导对其起诉,该报导声称旺旺集团得到了中国政府当局的补贴。132 另外,《苹果日报》因其对台湾大同公司的人事斗争和财务报告问题的报导而被起诉为诽谤。133 然而,法院在2021年4月裁定该媒体无罪。

C4: 政府是否对匿名通信或加密进行限制?(0-4分) (3/4)

对匿名通信有一些限制,因为台湾有强制性的SIM卡注册要求。134 电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服务提供商在销售所有电信号码(包括预付费SIM卡)时,必须记录用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35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在2017年强调,登记有助于相关机构进行犯罪和欺诈调查和预防。136

台湾的居民可以自由使用加密技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CSSA)授权执法机构在获得法院授权的情况下拦截有线和无线电信信号。137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义务要求电信公司对信息进行解密或向执法机构提供解密密钥,尽管它们应确保软件与拦截工作兼容,以便协助政府监控。执法机构 138 内部有人抱怨说,不解密会破坏刑事调查。139

2020年9月,司法部发布了《科技侦查法》,该法将授权拥有法院命令的执法机构通过当面接触、网络传输或其他必要手段(如恶意软件)访问用户的电子设备(包括加密的通信,见C5)。140

C5:国家对网际网路活动的监控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0-6分) (3/6)

台湾的宪法明确保障秘密通信,并要求对执法机构监控人民的通信进行监督。141 对宪法的司法解释也保护了隐私权和信息自决权。142 此外,《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了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处理和利用(见C6)。143 然而,某些监控法律和程序在实践中损害了这些隐私权。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CSSA)规定,对于一系列至少判处三年监禁的被控罪行,需要有法院批准的 「通讯监察书」才能获取通信内容。144 对于同一类型的犯罪,检察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票」以获取元资料记录。然而,在紧急情况下和特定的重罪,检察官不需要法院的许可,而是可以通知执法机关开始监视。145 在这样做的24小时内,检察官必须申请搜索票;如果法院在48小时内没有签发搜索票,监视就会停止。对于某些严重的罪行,包括那些可能导致至少10年监禁的罪行,检察官可以直接获取元资料而无需申请司法授权。146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执法机关获取个人资料的条款。147

CSSA規定,執法机构和監督單位必須公布有關通訊監察和通訊記錄檢索的統計報告。148 根据司法院和司法部的统计报告,2020年约有56,000宗通信监控案件149 和约123,000宗通信记录检索案件。150 90%以上的案件不需要法院的批准。151 台湾人权协会在其《互联网透明度报告》中报告说,对请求不进行司法审查的情况已日益常态化。152

CCSA授权国家安全局(NSB)在紧急情况下不经司法监督自行签发通讯监察书,为国家安全的目的对 "外国势力或外国敌对势力 "的国内通信进行监视。153 国家安全局不需要披露其监控活动。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院批准的「搜索票」或得到被搜查者的自愿同意来获取非电信个人资料。154

在报导期间提出的《科技侦查法》草案,将提高当局监测通信的能力。155 例如,检察官可以在两个月的调查期内使用GPS或其他位置追踪工具,而无需搜索票。156 该草案还授权警方使用无人机或航空设备,在这些设备上可以安装类似于Dirtbox的设备--这些强大的设备可以通过冒充手机基地台来促进监视,并且可以进行长达30天的监视。电子设备也可能被入侵,当局可能安装恶意软件来监控通信(见C4)。司法部指出,新形式的数字犯罪,特别是那些在信息应用程式上协调的犯罪,使得新的权力成为必要。157 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批评该草案的规定允许严重侵犯隐私权和其他人权。158 在报导期结束时,该草案仍然悬而未决。

执法部门可以获得并部署 "M-Car "设备,这是汽车内的基站,可以拦截目标的移动电话信号以探测其位置。在获得通信记录和用户信息后,执法机构可以利用M-Car设备获取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s)和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s),并比较不同的信号强度,以准确定位用户。目前对M-Car设备的使用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一家法院在2021年2月认为,使用该设备获取当事人的位置信息是一种合法的执法方法。159

目前还不清楚政府是否有机会获得间谍软件技术,尽管一些报告表明它有。在2015年的一份报告中,总部位于多伦多的组织“公民实验室”确定台湾政府或执法部门是FinFisher的 "可疑客户",并将FinFisher的服务器追踪到台湾。160 此前,政府机构被发现与现已倒闭的意大利公司Hacking Team就购买间谍软件进行了交谈,尽管没有证据表明购买了间谍软件。 161

还有人担心,国家机构会进行社交媒体监控。国家统计局在2018年承认,他们监控社交媒体是为了追踪来自中国的虚假信息,并确保国家安全162 其他政府单位也被发现购买了监控和分析系统163

C6:服务提供商和其他技术公司对用户资料的监测和收集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0-6分) (3/6)

《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规范了包括私营部门和非政府机构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处理和使用。该法对个人资料进行了广泛的定义,包括可用于直接或间接识别个人的任何资料,包括医疗信息、教育、财务状况、社会活动等。PDPA还规范了资料的跨境转移,164 并规定如果公共或私人行为者违反了法律,个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救助。

PDPA缺乏一个独立和专门的主管部门来监督其执行情况,尽管该法律的执行规则包括以更分散的方式进行监管和监督。例如,自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委员会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办公室来监督PDPA。165 2019年,政府征求公众意见,以确定是否应修订《公共数据保护法》,以充分遵循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的原则。166

TMA和CSSA要求服务提供商和电信行业配合刑事调查,并遵守执法和其他政府当局的监控要求(见C5)167

拥有某些调查权力的政府单位也直接向国家机构和私营公司索取个人资料,而无需先接受法院命令或其他监督。168 例如,2017年至2018年期间,经济事务部从其提交的1112份个人信息申请中获得信息的成功率为100%。其中112个申请是向政府机构提出的,1000个申请是向非政府机构提出的,包括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公司和雅虎台湾控股有限公司。169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财政部提交了350份申请,成功率为99.4%。据报导,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刑事侦查局也通过这一程序向Facebook发出了565份请求,成功率为52.9%。170

一些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资料保留要求。171 电信供应商被要求将通信记录、用户信息和帐单细节至少保存一年。172

在COVID-19疫情期间,政府加强了资料收集和其他监测,这些做法被民间团体和其他专家批评为缺乏合法性和相称性。173 2020年2月,《新型病原体严重肺炎预防、救助和振兴措施特别法》颁布,赋予中央疫情指挥中心(CECC)广泛的权力来进行接触者追踪和公布个人信息。174 该法案规定,个人信息将「在疫情结束后按照个人资料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政府还声称将在疫情结束后删除存储的资料。175

电子围栏系统在本报导期间生效,该系统使用移动位置跟踪资料,以确保个人处于隔离状态。176 CECC可以访问该系统的汇总资料,对检疫相关警报作出反应的警察可以访问个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那些被隔离的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追踪工作的进行。

2021年5月,政府推出了1922简讯联系追踪系统,该系统使用二维码追踪用户何时进入或离开不同地点,包括商店、政府大楼和公共交通场所。177 移动供应商帮助促进追踪:一旦个人对COVID-19检测呈阳性,联系人追踪者就会向电信供应商提供他们的电话号码,然后公司分析位置资料,以确定谁在这个人的附近。据称,这些资料只用于流行病学调查。178 然而,在6月,台中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称,该服务被用来在刑事调查中定位一名被告。179 NCC的回应是,再次简讯文本服务只用于流行病学目的。180

此外,在2020年2月,钻石公主号邮轮上的集体感染促使政府从电信公司获得了60多万人的手机定位信息,用于追踪联系人。181

C7: 个人是否因其网路活动而受到国家当局或任何其他行为者的法外恐吓或身体暴力?(0-5分) (4/5)

用户一般不会因其网路活动而遭受人身暴力或其他严重威胁,但网路骚扰仍是一个令人关切的问题。

「网络人肉搜索」指的是在某人受到批评或参与有争议的事件后对其进行识别和追踪,通常包括人肉搜索。2021年4月初,在一起致命的火车脱轨事件发生后,网路用户试图查明是谁造成了这次事故。182 一名乘客被错误地指责为过错方,并受到了网路的骚扰。2020年12月,在一名航空公司飞行员感染COVID-19并打破台湾253天的零诊断记录后,该飞行员的个人信息和家庭背景被网友曝光在网路。183 另一名妇女被错误地指控从该飞行员那里感染了病毒。

新布鲁姆杂志的编辑Brian Hioe报告说,他在BBC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关于台湾的COVID-19措施追踪被隔离者的隐私问题,从而面临骚扰和人肉搜索。184

虽然不是例行公事,但在以前的报导期内,用户也面临着与网路活动有关的人身威胁或暴力事件。2020年3月,著名的YouTube名人蔡阿嘎和他的妻子因其视频而被一名身份不明的袭击者袭击。185

同志用户遭遇网络骚扰。186 另外,2021年4月,行政院通过了《反跟踪法》草案,其中部分内容有望处理网络性骚扰问题。 187

C8:网站、政府和私人实体、服务提供商或个人用户是否受到广泛的黑客攻击和其他形式的网络攻击?(0-3分) (1/3)

台湾面临频繁的海外网络攻击,特别是来自北京的攻击。

台湾网络安全部在2019年表示,台湾每月面临约3000万次技术攻击,如网页污损和DDoS攻击,其中一半被猜测为来自于中国。188 2020年9月,政府报告说,自2018年以来,至少有10个机构和大约6000个电子邮件账户成为攻击目标,189 有四个中国政府支持的黑客组织被认为参与其中。190

美国国务院在其2020年人权实践国家报告中指出,中国政府行为者还对台湾记者的电脑和手机进行了网络攻击。191

2020年5月,在总统就职典礼前后,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文件被泄露给记者。192 政府官员还声称某些文件被篡改。同样在5月,黑客从总统办公室向立法者发送钓鱼邮件。193 目前还没有关于黑客身份的报告或进一步信息。

资料泄露在台湾也是一个问题。2020年5月,一家国际安全公司指出,有超过2000万个台湾户籍资料在暗网中流通。194

台湾的《网络安全管理法》对关键基础设施供应商的网络安全进行监督。它要求公共机构制定网络安全维护计划,并规定了在面临安全事件时的报告和应对机制。195 行政院还设立了一个网络安全办公室。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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